首轮研究配对补助金计划(计划)于2019年推出,并已于2024年圆满结束。有鉴计划取得丰硕成果,政府决定于2025年推出新一轮总额为 15 亿元的研究配对补助金计划,为期四年。计划旨在:
新一轮计划暂定由2025年5月1 日起运作至2029年4月30日,以完全分配15 亿元的研究配对补助金。
新一轮计划涵盖全港八间教资会资助大学(包括其自资/附属专上教育机构)及13所本地自资学位颁授院校。大学/院校从非公营机构及慈善家筹募的研发开支和捐款,不限学科,可申请配对款项,作研究相关用途。
新一轮计划下的捐款及补助金可用于(包括但不限于)以下研究支出:
在新一轮计划申请期内(即由2025年5月1日起),大学/院校所得的私人捐款,以及由非公营界别委托的合约研究项目/提供的研发开支,可申请政府配对补助金。
计划不容许「双重配对补助」或「双重津贴」的情况。换言之,凡已获本地/非本地公帑资助计划(例如创新及科技基金、教资会或研资局的研究基金等)拨款;以及已根据其他配对拨款计划由公帑拨付配对补助的捐款(如第八轮配对补助金计划、首轮研究配对补助金计划),均不符合资格在新一轮计划下申请配对补助金。大学/院校必须填写申报表,厘清并没有得到「双重配对补助」或「双重津贴」。教资会秘书处对审批申请之捐款/研究奖金/研究合约是否符合资格配对,保留最终决定权。
如欲申请新一轮研究配对补助金,可参阅下列程序:
年度 | 申请周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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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| 第一申请周期:202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|
第二申请周期(如适用):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| |
2026 | 第一申请周期: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+ |
第二申请周期:202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| |
第三申请周期(如适用):202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| |
2027 | 第一申请周期:2027年1月1日至4月30日+ |
第二申请周期:202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| |
第三申请周期(如适用):202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| |
2028 (-2029) | 第一申请周期:2028年1月1日至4月30日+ |
第二申请周期:202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| |
第三申请周期(如适用):202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(最后如适用:2029年1月1日至4月30日) |
+如适用,此申请周期将包括上一年的最后两个月
请按这里参阅计划指南(只提供英文版)。
如要下载申请表格,请按这里。